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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一站式项目申报专家To enterprise service consultant type growt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the core of the new model

开始申报!下周截止!

2023-05-2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高、调轻、调优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张委发〔2022〕23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工信领域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贡献激励

  1.贡献规模:对年度综合贡献总量超过5000万元的集团企业,予以激励。

  2.贡献增量:对年度综合贡献增量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的单户企业,予以激励。

  (二)产业投入

  3.制造业技改投入:对主要设备投入(除环保、安全设备以外)的制造业技改项目,结合工企评价结果,按主要设备(含软件)金额的10%左右,予以激励。

  4.特色半导体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对依托我市、外地半导体制造企业、平台进行流片等产品研发生产的我市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予以激励。

  5.特色半导体承接市外代工:对承接市外代工业务的我市先进特色半导体制造企业、平台,给予激励。

  6.境内展会:对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各种展会和国家级工业联合会组织的行业展会的企业,给予激励。

  (三)创新投入

  7.苏州先进技术研究院:对建设期内考评合格的苏州先进技术研究院企业,按照年度研发费用规模,予以激励。

  (四)营收增长

  8.工业营收上台阶:对上年度营收首次达到(含)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特色半导体企业,予以激励。

  (五)荣誉激励

  9.入围500强:对首次入围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予以激励。

  10.制造业创新中心: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予以激励。

  11.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对首次获评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予以激励。

  12.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对首次获评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培育)、单项冠军产品(此两项不重复得分),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激励。

  1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的企业,予以激励。

  14.工业设计金奖:对首次获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省级工业设计金奖的企业,予以激励。

  15.工业设计研究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予以激励。

  16.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新认定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予以激励。

  17.首台(套)重大设备:对首次获评首台(套)重大设备,予以激励。

  18.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对完成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实现新增标识注册量超3000万、日均解析量1000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予以激励。

  19.工业互联网项目:对首次获评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的企业,予以激励。

  20.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对首次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予以激励。

  21.智能工厂(车间):对首次获评国家智能制造项目(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新认定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工厂、领军服务机构的企业,予以激励。

  22.APP优秀解决方案:对首次获评国家、省APP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予以激励。

  23. 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优秀案例:对首次入选国家、省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优秀案例的企业,予以激励。

  24.五星级上云企业:对首次获评省五星级上云企业的,予以激励。

  25.安全防护应用:对首次入选国家、省的安全防护应用示范、试点项目,予以激励。

  26.公共服务平台:对首次获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五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激励。

  27.首版次软件:对经省及以上新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予以激励。

  28.ITSS、CMMI认证:对通过ITSS、CMMI认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予以激励。

  29.绿色工厂: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予以激励。

  30.绿色供应链: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予以激励。

  31.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予以激励。

  32.能效领跑者: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予以激励。

  33.节能产品和技术应用: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节能产品和技术应用认定推广的企业,予以激励。

  二、申报主体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3.近三年内无重大失信记录;

  4.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其中“依申请”事项6项,分别为:制造业技改投入、特色半导体工程产品首轮片、特色半导体承接市外代工、境内展会、工业营收上台阶、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申报单位线下需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纸质资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线上需通过“张家港市政务服务网”(https://szzjg.jszwfw.gov.cn/)进行申报,根据平台操作指南在线提交相关资料。其余27项事项申报方式均为“免申即享”,即由市工信局各业务科室精准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企业无需线上申报,但所有事项涉及企业均需及时在平台完成注册并完善资料。

  (二)申报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受理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流程。市工信局可根据审核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实、信用审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通过。

  (四)项目报送。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市工信局提出赋分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拨付给相关企业。

  四、工作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第三方相关机构工作。申报活动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58222021

  附件

  1. 制造业技改投入补助申报指南

  2. 特色半导体工程产品首轮片、承接市外代工补助申报指南

  3. 境内展会补助申报指南

  4. 工业营收上台阶补助申报指南

  5. 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补助申报指南

  6. 信用承诺书

  7. 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操作手册(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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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查看附件6、7)

 

  制造业技改投入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主要设备(含软件)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于上年度12月31日前入统计库,已经竣工且投产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制造业技改投入奖补积分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核准或备案相关批复材料复印件;

  5.《张家港市制造业技改投入申请报告》;

  6.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22年度征收期完税证明;

  7.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

  (二)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推荐上报。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管理科。

  市工信局联系人:投资管理科赵学琳,电话:56729021

  市财政局联系人:企业和会计管理科王志永,电话:58180657

  附件

  (1-1)《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制造业技改投入奖补积分申请表》

  (1-2)《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制造业技改投入奖补积分申请区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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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查看附件)

  注:

  1.《张家港市制造业技改投入申请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艺流程、设备方案、产品方案等)及预计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3)项目至申报截止日实施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整体进展情况);

  2.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应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应列明设备(软件)投资额及明细,并附清单,包括设备(软件)名称、发票号、开票日期、发票金额(含税、不含税及税率)、设备供应商、所在位置等。以下内容不得纳入审计:备案日期以前的投入、关联方交易、土建、原材料、模具、线缆、备品备件等。

特色半导体工程产品首轮片、承接市外代工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我市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先进特色半导体公共服务平台。

  (1)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是指基于化合物半导体和先进工艺的功率器件与芯片、射频器件与芯片、传感器等领域的产业。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是指从事上述领域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的企业(单位)。

  (2)先进特色半导体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张家港研究院、保税区磁传感器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张家港市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等。

  2.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场所、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均在我市。

  二、申报材料

  共性材料:(1)张家港市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认定申请报告;(2)《张家港市认定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申请表》;(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除上述共性材料以外,分项目提供以下材料(申报的相关资质需为2022年获得):1.特色半导体工程产品首轮流片:(1)《特色半导体工程产品首轮流片项目申报表》;(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加工业务统计表,与半导体制造企业、平台签订的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加工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4)工程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5) 支持方式中所涉及的首轮流片加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6)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22年度征收期完税证明;(7)信用承诺书。2.特色半导体承接市外代工:(1)《特色半导体承接市外代工项目申报表》;(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我市先进特色半导体制造企业、平台承接张家港市外半导体业务统计表,与市外半导体企业签订的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4) 支持方式中所涉及的承接市外代工发生费用专项审计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22年度征收期完税证明;(6)信用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

  (二)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推荐上报。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

  市工信局联系人:信息化管理科吴金阔,电话:56729067

  市财政局联系人:企业和会计管理科王志永,电话:58180657

  附件

  (2-1)《张家港市认定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申请表》

  (2-2)《特色半导体工程产品首轮流片项目申报表》

  (2-3)《特色半导体承接市外代工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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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张家港市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认定申请报告,内容至少包括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情况说明、与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定义契合度的详细说明等;

  (2)工程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中,产品主要功能及用途、技术指标及先进性、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市场销售证明材料等。

 

境内展会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 可申报补助的展会类型:(1)国家相关部委举办的各种展会;(2)国家级工业联合会组织的行业展会;(3)展会为境内线下展会。

  2. 所申报展销会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同一展示展销会只能申报一项政策积分。

  4. 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助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营业执照;4.展位费发票复印件、展会合同复印件或参展确认函复印件(两者必具其一)、银行盖章的支付单(补打);5.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年度征收期完税证明;6.展会主办方证明(需主办方盖章)。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

  (二)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推荐上报。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市工信局联系人:企业服务科黄种灿,电话:58222764

  市财政局联系人:企业和会计管理科王志永,电话:58180657

  附件

  (3-1)《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积分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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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查看附件)

  注:企业申请材料中的发票名称、内容等相关信息与参展合同中的内容必须一致;申请表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申请补助摊展位费金额必须与发票金额保持一致且“货物或应税劳务、劳务名称”应为展位费或展台费,展会主办方证明需由主办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工业营收上台阶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基于化合物半导体和先进工艺的功率器件与芯片、射频器件与芯片、传感器等领域的产业。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是指从事上述领域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的企业(单位)。

  2.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营收上台阶:(1)《张家港市特色半导体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扶持项目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营业执照;(4)《张家港市认定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申请表》;(5)张家港市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认定申请报告;(6)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22年度征收期完税证明;(7)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营业收入等)。

  2.专精特新企业营收上台阶:(1)张家港市专精特新工业营业收入上台阶扶持积分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营业执照;(4)企业年度征收期完税证明;(5)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营业收入等)。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

  (二)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推荐上报。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企业服务科。

  市工信局联系人:信息化管理科吴金阔,电话:56729067

  企业服务科黄种灿,电话:58222764

  市财政局联系人:企业和会计管理科王志永,电话:58180657

  附件

  (4-1)《张家港市认定先进特色半导体企业申请表》

  (4-2)《张家港市特色半导体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扶持项目申请表》

  (4-3)《张家港市专精特新工业营业收入上台阶扶持积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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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

  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完成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实现新增标识注册量超3000万、日均解析量1000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

  二、申报材料

  1.建设奖励:(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营业执照;(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5)中国信通院出具的二级节点测试报告。

  2.运营奖励:(1)标识注册量、日均解析量达标奖励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营业执照;(4)中国信通院出具的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和日均解析量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

  (二)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推荐上报。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

  市工信局联系人:信息化管理科吴金阔,电话:56729067

  市财政局联系人:企业和会计管理科王志永,电话:58180657

  附件

  (5-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申请表》

  (5-2)《标识注册量、日均解析量达标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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